• 2022-06-19
    达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自营方式建造一条生产线,实际领用工程物资117万元(含增值税);领用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账面价值240万元,该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格为260万元;发生的在建工程人员工资和福利费分别为100万元和14万元。假定该生产线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该生产线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 A507.4
    B: B535.2
    C: C515.2
    D: D511.8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