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小张是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后与一家高科技电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对小张进行了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12000元,公司与小张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小张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A: 2年的合同期满,小张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B: 小张不能离开公司,还有1年服务期
    C: 小张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12000元违约金
    D: 小张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4000元违约金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