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小张是一名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后与一家高科技电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对小张进行了一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12 000元,公司与小张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小张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离开了公司,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2年的合同期满,小张可以离开公司,不用支付违约金
    B: 小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8 000元
    C: 小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本单位支付违约金12 000元
    D: 小张可以离开公司,应支付4 000元违约金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