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版单位现行的审稿制度是《三审责任制》,简称三审,由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审级组成。根据1997年6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初审时既要从大处着眼,抽样审读稿件内容,对其质量作出全面评估,又要从细处入手,进行加工整理。复审由正、副编审担任,除对初审意见表明态度外,还要注意发现初审可能遗漏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终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副社长)或总编辑(副总编辑)担任,也可由社长或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全权负责。在出版社缺少相应专业的编辑人员时(如纳米材料专业),可以请外审人员负责复审或终审。请阅读分析以上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加工。
举一反三
- 具有编审职称的总编辑组到一部书稿,按三审制要求,可以安排()。 A: 总编辑初审,编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 B: 总编辑初审,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复审,编审副社长终审 C: 总编辑初审,副编审副社长复审,编审社长终审 D: 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初审,副编审副社长复审,总编辑终审 E: 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初审,外请具有编审职称的专家复审,总编辑终审
- 稿件终审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
- 具有编审职称的总编辑组到一部书稿,按三审制要求,可以安排()。 A: A总编辑初审,编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 B: B总编辑初审,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复审,编审副社长终审 C: C总编辑初审,副编审副社长复审,编审社长终审 D: D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初审,副编审副社长复审,总编辑终审 E: E副编审编辑室副主任初审,外请具有编审职称的专家复审,总编辑终审
- “三审制”中“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
- 关于审稿,说法错误的是()。 A: 总编辑担任初审的稿件,经编辑室主任复审后,仍可由总编辑终审 B: 任何时候都不能减少三审制中的审级 C: 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 D: 外审者必须是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