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 ”是指( )( )( )。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使用权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使用权
举一反三
-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分置。 A: 使用权 B: 所有权 C: 承包权 D: 经营权
-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 )分置。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继承权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实行()、()、()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归属权
-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收益权
- 我国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的“三权”指() A: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B: 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C: 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 D: 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