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指农村土地实行()、()、()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归属权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归属权
举一反三
-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收益权
- 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 ”是指( )( )( )。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使用权
- ()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改革工作任务。 A: “三权合一” B: “三权制约” C: “三权监督” D: “三权分置”
- 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实行土地( )“三权”分置。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