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分置。
A: 使用权
B: 所有权
C: 承包权
D: 经营权
A: 使用权
B: 所有权
C: 承包权
D: 经营权
举一反三
-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 )分置。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继承权
- 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实行土地( )“三权”分置。
- 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 ”是指( )( )( )。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使用权
- 我国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的“三权”指() A: 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B: 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 C: 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 D: 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
- 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三权分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