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5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的()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A: 农民专业合作社
    B: 农民合作社
    C: 农村专业合作社
    D: 城乡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