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实行土地( )“三权”分置。
举一反三
-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 )分置。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继承权
-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了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三权分置”指()分置。 A: 使用权 B: 所有权 C: 承包权 D: 经营权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三权”是指 A: 土地所有权 B: 土地使用权 C: 土地承包权 D: 土地经营权
- 土地三权分置指的是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 2016年 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三权分置 ”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 ”是指( )( )( )。 A: 所有权 B: 承包权 C: 经营权 D: 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