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19 年4 月5 日,甲公司将自产的300 件K 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批产品的单位成本为400 元/ 件,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600 元/ 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  )。
    A: 18 万元
    B: 13.56 万元
    C: 12 万元
    D: 20.34 万元
  • D

    内容

    • 0

       2017 年12 月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以205 元/ 件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1 000 件M 产品,2018 年1 月10 日交货。2017 年12 月31 日,甲公司库存M 产品1 500 件,成本为200 元/ 件,市场销售价格为191 元/ 件,预计销售费用均为1 元/ 件。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 年年末甲公司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元。 A: 0 B: 15 000 C: 5 000 D: 1 000

    • 1

      2015年5月15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其自产的一批产品发放给职工用作作为职工福利,该批产品的总成本为20万元,计税价格为25万元,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万元。 A: 20 B: 25 C: 23.4 D: 29.25

    • 2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7年10月,甲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100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该批产品的单件成本为1.2万元,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2万元(不含增值税)。除增值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在2007年因该项业务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为( ) A: 20.4万元 B: 34万元 C: 140.4万元 D: 234万元

    • 3

      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11 年 2 月 15 日,甲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取得收入(含增值税) 6.18 万元,该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 4

      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 000万元,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19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