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