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下列情形中()可以两个月内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以上选项都是
  • D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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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四分之三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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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 )情形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4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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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两个月内召开()。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4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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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B: B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C: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D: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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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C: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8%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