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乙有限责任公司于设立时收到B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00元(由投资方支付税款,并提供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乙有限责任公司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乙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