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计算3+4=7,不是对抽象数字的分析、综合,而是在头脑中用三个手指加上四个手指,或三个苹果加上四个苹果等实物表象相加而计算出来的。这种思维是()
举一反三
- 初入小学的孩子,在计算3+2=5时,不是对抽象的数字进行综合分析,而是在头脑中用三个手指加两个手指,或三个苹果加个两个苹果等实物的表象相加而进行式计算。这是在用( )来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
- 2+3=5的计算,幼儿虽然可以进行,但实际上他们在计算的时候并非对抽象数字进行分析综合,而是依靠头脑中再现的事物表象,如2个苹果加上3个苹果,或者2个手指加上3个手指,再数数结果是5个苹果或手指才算出结果的。这体现了幼儿思维()的特点。
- 如果三个人三天吃三个苹果,那么九个人九天吃()个苹果。
- 强强能理解 3 个苹果和 1 个苹果合起来是 4 个苹果,但不能理解 3+1=4,这说明幼儿思维的特点有
- 我们观察发现,对于2+3=5的计算,儿童往往依靠头脑中事物的表象,如2个苹果加上3个苹果,再数数结果是5个苹果才算出结果的。这体现了儿童( )的发展特点。 A: 直观行动思维 B: 具体形象思维 C: 抽象逻辑思维 D: 有意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