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该省国有企业职工为362.0万人,2000年国有企业工人数减少为247.0万人,比1990年减少31.77%;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1990年为154.4万人,2000年减少为42.3万人,减少72.60%。城镇就业人数的变化大致体现了该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2000年该省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为() A: 40.24% B: 43.28% C: 61.38% D: 76.49%
1990年该省国有企业职工为362.0万人,2000年国有企业工人数减少为247.0万人,比1990年减少31.77%;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1990年为154.4万人,2000年减少为42.3万人,减少72.60%。城镇就业人数的变化大致体现了该省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2000年该省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为() A: 40.24% B: 43.28% C: 61.38% D: 7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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