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利润的分配仍为“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利润的分配仍为“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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