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30
    2015年6月22日,赣州市教委向各职业院校,各区县教委发一通知,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的力度,强化对招生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健康有序进行。通知还要求各校于9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监察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教委监察处。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