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处分,但在校学习期间,获国家专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60%以内,经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举一反三
- 因平均学分积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返校重新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积点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士学位。
- 学位授予的批准必须经学位评定委员会60%以上通过。()
- 下列选项中,哪种不授予学士学位() A: 被认为考试作弊的 B: 违背学术诚信且性质严重的 C: 其他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认为不宜授予学士学位的 D: 必修课平均学分到达2.0
-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以上委员同意学士学位者,即可颁发学位证书。 A: 三分之二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三
- 下列对于学士学位授予程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 学生毕业前,学生会逐个审核毕业生的鉴定材料和业务学习成绩 B: 教务处将初审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 C: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3/5以上委员同意授予学士学位者可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