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0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货款。请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举一反三
- 国外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0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1月15日。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2000年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2001年1月4日向银行议付交单时,银行以我方单据已过期为由拒付货款。请问
- 【案例8.5:过期提单】国外开来不可撤消信用证,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18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19年1月15日。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2018年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单据于2019年1月4日向银行议付交单时,银行以我方单据已过期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 2013 年 7 月 31 日,议付有效期为 2013 年 8 月 15 日。我某公司提供的提单签发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20 日。我某公司于 8 月 14 日向议付银行交单,按惯例银行应予议付。() ?xml:namespace>
- 我国某出口公司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证中规定装运期和议付有效期同时于11月30日到期,对此条款我方不应接受,应该把议付有效期改为装运期后15天内有效。
- 某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开来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农产品进出口公司按证中规定,于[tex=0.5x1.286]9hrnEgjfm42b3Xo3BJadcA==[/tex]月[tex=1.0x1.286]oqTX8Aml1lQZAP0gMGUYCw==[/tex]日将[tex=1.5x1.286]chSvcvW/zBuDZFih9rf24A==[/tex]公吨花生仁在福州港装上“嘉陵”号轮,又由同轮在厦门港签发的两套提单。农产品公司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到银行交单议付,却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