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李四、王五共同故意伤害丁,丁死亡。经查明,张三、李都使用铁棒,王五未使用任何凶器;尸体上除一处致命伤外,再无其他伤害;可以肯定致命伤不是王五造成的,但不能确定是张三造成还是李四造成的。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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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因致命伤不是王五造成的,尸体上也没有其他伤害,故王五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 对张三与李四虽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C: 张三、李四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王五成立故意伤害罪但不属于伤害致死
    D: 认定张三、李四、王五均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与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