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享受条件为:子女年满()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享受的标准方式是: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
A: 3;均可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B: 3;合并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C: 1;均可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D: 1;合并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A: 3;均可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B: 3;合并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C: 1;均可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D: 1;合并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举一反三
- 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双方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随意变更(扣除方式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说法正确的有( )。 A: 子女年满 3 周岁以上至小学前,此时,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均可以都出子女教育支出 B: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以及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育 C: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D: 如果有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亦可扣除 C: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D: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 税务师审核纳税人是否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发现以下情形,则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及其配偶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有( )。 A: 子女年满4周岁,但未在幼儿园学习,而是由爷爷教育 B: 子女年满2周岁,但在幼儿园学习 C: 子女正在接受硕士研究生教育 D: 子女正在境外接受博士研究生教育 E: 子女申请成为博士后
- 下列关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表述错误的是() A: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 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随时变更。 C: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D: 只要孩子年满三周岁,无论是否在读幼儿园,都是可以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