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享受条件为:子女年满()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享受的标准方式是: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
    A: 3;均可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B: 3;合并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C: 1;均可享受;经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变更
    D: 1;合并享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A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在境外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父母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件扣除。

    • 1

      《2019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扣除方式确定后,两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A: 500 B: 1000 C: 1500 D: 2000

    • 3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关于子女教育的扣除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A: 800 B: 1000 C: 1200 D: 1500

    • 4

      下列关于子女教育支出扣除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A: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 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C: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变更 D: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