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修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A: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B: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辅修学位证书
    C: 未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规定学分,已通过的课程,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证明
    D: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符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时,可以在辅修专业的学制年限内选择延期修读,延期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