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A: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B: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辅修学位证书
C: 未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规定学分,已通过的课程,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证明
D: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符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时,可以在辅修专业的学制年限内选择延期修读,延期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A: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B: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辅修学位证书
C: 未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规定学分,已通过的课程,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证明
D: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符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时,可以在辅修专业的学制年限内选择延期修读,延期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举一反三
-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 A: 学历证书 B: 学位证书 C: 辅修专业证书 D: 肄业证书
-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 1、肄业证书 2、结业证书 3、学习证明 4、辅修专业证书
-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专业证书。
- 对完成本专业学生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 )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