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9
    学位授予与辅修专业证书按下列规定办理( )
    A: 修读辅修或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时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学校授予双学士学位。
    B: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双学位所需学分,合格课程学分达到 28 学分的,发辅修专业证书。
    C: 低于 28 学分的,所修读的课程成绩作为主修专业任意选修课成绩记载。
    D: 主修专业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取得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的,可授予第二专业学位。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