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下列第(1)项至第(4)项,逐项指出X集团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1)审计项目组成员要求被询证方A公司直接将回函寄至会计师事务所,但A公司将回函寄至X集团财务部,项目组成员取得了该回函,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2)审计项目组以传真件方式收到的回函,项目组成员与被询证方电话联系,确认回函信息,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电话内容和时间、对方姓名和职位,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完成日期。(3)项目组成员根据X集团财务人员提供的境外客户B公司的电子邮箱地址,向B公司发送了电子邮件,询证应收账款余额,并收到了B公司电子邮件回复确认余额准确无误。审计项目组成员将电子邮件打印后归入审计工作底稿。(4)未收到被询证方C公司的应收账款回函,项目组成员致电询问,C公司答复称已核对余额无误,审计项目组将C公司的答复完整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 事项(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可靠性不足。事项(2)恰当。事项(3)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核实被询证者的信息;电子回函的可靠性存在风险,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要采用一定的程序创造安全环境。事项(4)不恰当。口头答复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仍未收到书面回函,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替代程序。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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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项目组以传真件方式收到的回函,项目组成员与被询证方取得了电话联系,确认回函信息,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电话内容与时间、对方姓名与职位,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完成日期。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恰当为对,不恰当为错。()

    • 1

      审计项目组成员要求被询证人员将回函直接寄送给会计事务所,但被询证人员将回函寄送至被审计单位财务部,审计人员从财务部取得回函,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 ) A: 正确 B: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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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账户银行对账单余额账户性质说明 银行1 账户a 1361 基本户(1) 银行2 账户b 1500 定期存款户(2) 银行3 账户c 1100 结算户(3) 银行4 账户e 368 结算户(4) 审计说明: (1)2011年12月20日,甲公司一董事从银行1借款300万元。审计项目组成员获悉甲公司已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但在银行存款询证函中未包含此事项。 (2)审计项目组成员认为可以查看定期存单,不必发送银行询证函。 (3)审计项目组成员第一次询证无人回复,再次发送询证函仍无回复。作为替代程序,审计项目组成员要求甲公司提供2011年12月份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并将其归入工作底稿。 (4)甲公司会计经理去办理相关业务时,顺便取回银行询证函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核对后,将回函归入工作底稿。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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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简答题节选)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3)审计项目组负责填写询证函信息,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至邮局将询证函寄出。(4)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因此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件寄送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至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5)审计项目组收到的一份银行询证函回函中标注“本行不保证回函的准确性,接收入不能依赖回函中的信息”。审计项目组致电该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标准条款。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该回函可靠,并在工作底槁中记录了与银行的电话沟通内容。(6)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审计项目组向客户丁公司寄发询证函。要求:(1)针对上述第(3)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2)针对上述第(6)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应当采取的应对措施。

    • 4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2)审计项目组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甲公司2013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未发现差异。201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审计项目组负责填写询证函信息,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到邮局将询证函寄出。(4)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公司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因此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件寄送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至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6)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审计项目组向客户丁公司寄发询证函。针对上述第(2)至(4)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