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举一反三
- 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10 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8年7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
- 甲与乙再婚时,甲的儿子丙尚未成年,继母乙对丙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丙成年工作后,经常回家探望甲、乙。甲死亡后,丙与乙的继母子关系自然解除,丙对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母乙也没有赡养义务。( )
- 甲、乙、丙三人向不相识的丁某要20块钱买烟抽,遭到丁某的拒绝。甲、乙、丙三人即对丁某进行殴打,致丁某轻微伤。在三人将要离去时,甲某仍觉得不解气,又回身持刀朝丁某腿部扎了两刀,致丁某失血过多死亡。甲、乙、丙三人当如何处理?() A: 甲、乙、丙三人构成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B: 甲、乙、丙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甲、乙、丙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丙构成寻衅滋事罪
- 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 养子乙应为第二顺位继承人 B: 因甲某死亡且未留下遗嘱,甲某的弟弟丙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 如果甲曾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 甲某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长期依靠甲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