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某县人民法院在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某甲组织卖淫罪开庭审判之前,某甲要求委托辩护人。法院告知某甲: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聘请辩护人是被告人的权利,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你就可以委托辩护人。某甲称:我不知道在公安局、检察院就可以请律师,公安局、检察院没有告诉我可以请律师。法院通过信函向检察院询问此事,检察院领导答复:负责本案起诉工作的检察官因疏忽,没有告知被告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    问: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