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规定,学生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应写请假条,交由家长签名,()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5日由系部批准;5日以上由学生处主任批准,并向主管校长报告。学生病假凭区级以上医院或学校校医出具的病假证明,1周以内由班主任批准,1周以上、1月以内由系部批准,1月以上由学生处主任批准,并向主管校长报告。
A: 1天
B: 2天
C: 3天
D: 4天
A: 1天
B: 2天
C: 3天
D: 4天
举一反三
-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请假在()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A: 1 B: 2 C: 3 D: 4
- 学生请假要有 ,必要时应附证明(病假应由校医院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到期不能上课,应续假。请假 天以内由 批准;请假3至5天由 批准;请假6天以上由 批准。
- 61.学生请假,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批准。
- 请假1天以内班主任批准,()以内班主任签定意见学生科批准。3天以上主管校领导批准。 A: 半天 B: 1.5天 C: 2—3天 D: 8----10天
- 学生请假要有书面报告,必要时应附证明(病 假应由校医院出具证明或签署意见),到期不能上课,应续假。请假 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请假 至 天由二级学院领导批准;请假 天以上由学工处与教务处共同审准。特殊情况 报分管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