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第下面各题。 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 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 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
A: 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 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 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
举一反三
-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第下面各题。 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 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 B: 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C: 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 D: 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
-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属于民法商法方面的法律规则 B: 是立法建议 C: 属于法的渊源 D: 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请回答问题。 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1年卷一不定项第91题) A: 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 B是立法议案 C: C是法的正式渊源 D: 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法的作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2011 年 7 月 5 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 别开车了,“ 酒驾” 已入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 “ 酒后代驾” 缺乏明确规定,高经理起草了一份 « 酒后代驾服务规则» ,包括总则、 代驾人、 被代驾人、 权利与义务、 代为驾驶服务合同、 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 “ 酒驾” 所体现的法的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法的指引作用 B: 法的评价作用 C: 法的预测作用 D: 法的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