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中,不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
A: 债权人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人乙公司与受让人丙公司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辨,则应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提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公司与乙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提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A: 债权人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人乙公司与受让人丙公司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辨,则应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提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公司与乙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提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举一反三
- 下列情况中,不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 A: 债权人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人乙公司与受让人丙公司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 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公司与乙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甲、乙两公司因服装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2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判决。后经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对乙公司的厂房进行拍卖。此时丙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厂房已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转让给丙,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经查,丙公司所言情况属实。则人民法院应当:() A: 裁定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转让行为无效 B: 裁定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C: 裁定中止执行 D: 判决机器设备为丙公司所有
- 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一般保证)。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法院执行中查明,乙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但是甲公司认为变卖财产比较麻烦,要求执行丙公司的银行存款,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甲公司要求执行丙公司银行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为了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剥离不良资产,甲公司分立出一个丙公司,分立之后的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应如何实现其债权?() A: A应当按照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甲公司履行债务 B: B应当按照分立后的甲公司与丙公司间的合同约定,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 C: C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 D按照合同权利义务概括移转制度,应请求丙公司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