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对()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73条)
A: 直接责任者
B: 主要领导责任者
C: 重要领导责任者
D: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A: 直接责任者
B: 主要领导责任者
C: 重要领导责任者
D: 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举一反三
-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 A: 直接责任者 B: 主要责任者 C: 领导责任者 D: 间接责任者
-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 严重警告 B: 撤销党内职务 C: 留党察看 D: 开除党籍
- 党组织不履行()或者履行(),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B: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C: 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 D: 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不力
-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 A: 情节较重的,严重警告处分 B: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或留党查看处分 C: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D: 情节较轻的,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