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首先应按照受托方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举一反三
-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判断对错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规定的有()。 A: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B: 受托方代委托方购进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C: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D: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为()。 A: 市场上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B: 委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C: 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 D: 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计算出的组成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