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编制预评价报告。
举一反三
- 《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即可开工建设。()
-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