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02
    用人单位裁员()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数()以上的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 20人、10%
    B: 30人、10%
    C: 20人、20%
    D: 30人、20%
  • A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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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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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裁减人员的程序有()。 A: 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B: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C: 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D: 裁减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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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企业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18人,占职工总数的20%,该商贸企业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时间为( )。 A: 7天 B: 15天 C: 20天 D: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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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商贸企业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18人,占职工总数的20%,该企业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时间为( )。 A: 7天 B: 15天 C: 20天 D: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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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是:用人单位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A: 15日 B: 30日 C: 60日 D: 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