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的阶段目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 )”五个板块提出要求
举一反三
-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学习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大领域。 ( )
- 学段目标与内容从()、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A: 识字与写字 B: 拼音与识字 C: 拼音与汉字 D: 拼音与写字
- 语文课程标准中第一学段中为写话,第二学段为习作,第三学段为写作。( )
- 写作教学在小学分为两个阶段,第一学段为(),第二、三学段为()。 A: 写作,写作 B: 写作,习作 C: 写话、习作 D: 写话、写作
- 2012年最新修订的语文课程标准将写作教学分为四个学段: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三学段为( ),第四学段为“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