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智慧职教: 三月的一天,大一班的老师带幼儿正在游戏,突然一个女孩摔倒了,老师立即把她送到了医务室,经医生诊断,认为可能会骨头损伤。于是老师将孩子送到了医院,并立即与她的家长取得联系,经医生诊断后确诊为轻微骨折。老师见到家长时,及时向家长道歉。 第二天,老师买了些营养品到家中探望孩子,家长对老师也没有埋怨,反而表示对老师工作的理解。在孩子养病期间,老师经常去看望,保健医按时带孩子到医院换药、检查。 然而事隔一个月后,这个家长一反常态,找到幼儿园索要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等。当时园领导明确解释:此次幼儿受伤是教师履行职责中的意外事故,不是老师玩忽职守造成的。依据医院证明,医药费由幼儿园承担,其他费用不能给予赔偿。我们从职业道德出发,幼儿园及当事教师都是尽心尽力了。在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法律上是按“过错原则”赔偿,即有过错才给予赔偿。家长现在提出索赔是不合理的。最终,家长也接受了幼儿园的建议。 请评析家长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