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立法,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规的活动:狭义上讲是一切国家机关或地方政府制定和发布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的活动。
举一反三
- 下列属于狭义的教育法律范畴的是() A: 教育基本法和单行教育法 B: 教育行政法规 C: 教育行政规章 D: 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
- ( )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A: 教育法 B: 教育法律 C: 教育行政法规 D: 地方性教育法规
- 教育立法的含义有广泛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所制定的(包括修改或废止)有关()的活动;狭义的教育立法仅指有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有关教育法律的活动。本章所讲的教育立法是指广义的教育立法。 A: 法规 B: 教育法律 C: 规章 D: 政策 E: 原则
-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制定( )。 A: 教育法律 B: 地方性教育法规 C: 部门教育规章 D: 教育行政法规
- 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