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8
    甲到乙公司做技工,乙公司于2014年11月和甲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甲在试用期内并无其任何错误,但仍在半年后考试不合格,遂乙公司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甲,延长试用期期间,甲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甲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公司评理,公司给出说法: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我公司的惯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本案中乙公司与甲所签劳动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与甲所签的该劳动合同均无效
    B: 乙公司与甲所签的该劳动合同均有效
    C: 乙公司与甲后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D: 乙公司与甲后签的该劳动合同部分有效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