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二级专业类以外的其它二级专业课程。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举一反三
- 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其它专业的主干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证书。 A: 双学位 B: 第二学位 C: 辅修专业 D: 第二课堂学分证明
-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B: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到纪律处分 C: 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合格,一年级主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中补考不能超过1门,且不得有重修记录 D: 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中相同的专业课程应低于5学分
- 修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A: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B: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辅修学位证书 C: 未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规定学分,已通过的课程,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证明 D: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符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时,可以在辅修专业的学制年限内选择延期修读,延期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 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修满第二专业或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不可将学分转为主修专业选修学分。()
- 辅修专业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所在院负责。 A: 主修专业 B: 辅修专业 C: 主修与辅修专业 D: 主修或辅修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