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B: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到纪律处分
C: 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合格,一年级主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中补考不能超过1门,且不得有重修记录
D: 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中相同的专业课程应低于5学分
A: 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B: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到纪律处分
C: 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合格,一年级主修专业的课程考核成绩中补考不能超过1门,且不得有重修记录
D: 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中相同的专业课程应低于5学分
举一反三
- 依据泰山学院学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办法,每位在校本科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的修读应在不影响主修专业修读的前提下进行。
- 修读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授予相应证书()。 A: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且达到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时,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B: 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获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且辅修专业属跨学科门类,符合辅修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发给辅修学位证书 C: 未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规定学分,已通过的课程,由学校发给辅修课程证明 D: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符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授予资格时,可以在辅修专业的学制年限内选择延期修读,延期修读期间,学校不提供住宿
- 辅修专业学生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所在院负责。 A: 主修专业 B: 辅修专业 C: 主修与辅修专业 D: 主修或辅修专业
- 学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可以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者修读课程,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 学生从()可申请辅修。辅修前以后2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但可申请修读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