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在公司已工作3个月,公司迟迟未与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个月后,领导通知小郭签订劳动合同,但此时小郭已准备离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举一反三
- 小郭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三年期满后,公司愿意提高小郭工资并升职,但小郭想回家乡发展未同意续签。请问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小郭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三年期满后,小郭想续签合同,公司同意,但因经营困难,要求降低小郭的薪酬待遇。小郭考虑后决定不续签。请问此种情形下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小郭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合同,期间小郭发出车祸(非工伤),后不能长时间站立,无法胜任前台工作,公司为小郭另行安排岗位,小郭无法胜任,公司决定将小郭辞退。请问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 (4)下列情形中,甲公司应当向郭某支付经济补偿的是( )。A.郭某主动提出辞职并与甲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B.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郭某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C.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与郭某的劳动合同的D.郭某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而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要一定是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