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举一反三
- 我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特别是处于三期的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
-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妇女劳动保护法规是() A: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B: 《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C: 《妇女权益保障法》 D: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根据()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D: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对怀孕6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