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给药途径会改变药物作用的性质。()
举一反三
- 改变给药途径通常会改变药物作用的强度和速度,有时会改变药物作用的性质。
- 已上市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改变制造工艺或增加新的适应症,均不属于新药
-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不用按照新药管理。(<br/>)
- 根据2005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上市药品()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 A: 改变剂型 B: 改变规格 C: 改变给药途径 D: 增加新适应症
- 下列属于新药的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的是:() A: 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B: 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C: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D: 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及其制剂 E: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