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段学生独立识字能力,课标学段教学目标是这样规定的()。
A: 学习独立识字
B: 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C: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A: 学习独立识字
B: 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C: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B
举一反三
- 第二学段识字教学目标要求小学生具备的识字能力为 A: 学习独立识字 B: 初步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C: 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 对第一学段识字与写字教学目标提出的“学习独立识字”的理解是()。 A: 能用部首查字法查字典,会使用字典、词典,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B: 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能用音序查字典,学习独立识字。 C: 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其中1800个左右会写。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 第一、二学段识字教学要重视考查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
- 第二学段,会使用()(),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 在第二学段,学生需要进一步识字写字,并发展独立阅读能力和片段习作能力。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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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段识字教学目标要求小学生具备的识字能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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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第二学段(3~4年级),要求学生在“识字与写字”方面,“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600个左右会写”,“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这项要求属于教育目的层级中的(<br/>)。 A: 教育目的 B: 培养目标 C: 课程目标 D: 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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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段识字教学以培养识字态度为主,使学生逐渐“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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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提出阅读教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 。 A: 识字能力 B: 独立阅读能力 C: 分析能力 D: 考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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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能力的结构包括掌握字的形、音、义和() A: 识记字义 B: 注音语音 C: 理解字形 D: 具有独立识字能力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