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段学生独立识字能力,课标学段教学目标是这样规定的()。
A: 学习独立识字
B: 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C: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A: 学习独立识字
B: 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C: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举一反三
- 第二学段识字教学目标要求小学生具备的识字能力为 A: 学习独立识字 B: 初步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C: 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 对第一学段识字与写字教学目标提出的“学习独立识字”的理解是()。 A: 能用部首查字法查字典,会使用字典、词典,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B: 能借助汉语拼音认读汉字。能用音序查字典,学习独立识字。 C: 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其中1800个左右会写。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 第一、二学段识字教学要重视考查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
- 第二学段,会使用()(),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
- 在第二学段,学生需要进一步识字写字,并发展独立阅读能力和片段习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