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段识字教学目标要求小学生具备的识字能力为
A: 学习独立识字
B: 初步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C: 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A: 学习独立识字
B: 初步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C: 形成独立识字能力
D: 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
B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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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学段,学生需要进一步识字写字,并发展独立阅读能力和片段习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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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阶段的识字教学从识字数量、识字质量、识字能力方面分别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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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第二学段(3~4年级),要求学生在“识字与写字”方面,“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500个左右,其中1600个左右会写”,“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这项要求属于教育目的层级中的(<br/>)。 A: 教育目的 B: 培养目标 C: 课程目标 D: 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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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阶段识字目标要培养学生的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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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字与写字教学目标包含的内容意义是: A: 多认少写,是1-2 年级识字与写字教学的重点。 B: 识字教学要求简化为“认识”与“会写”,体现认写分开,多认少写,加强认字,降低难度的要求。 C: 独立识字能力是识字教学的最终目标 D: 体现了对“汉语拼音”教学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