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1
    2014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和相关证件,如果吴某违约,则2000元押金不再退还,证件可以退还,吴某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 已知:吴某在到商场工作前,已经实际工作6年。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A合同约定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B: B合同约定吴某患病住院、怀孕,商场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C: C吴某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商场可以随时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
    D: D吴某如果因严重违反商场的规章制度与商场解除劳动合同,商场需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