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委员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的决定。下列关于该修正案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2012年选举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共1200人
B: 不少于一百五十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
C: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D: 每名委员可提出两名候选人
A: 2012年选举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共1200人
B: 不少于一百五十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
C: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D: 每名委员可提出两名候选人
举一反三
-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选举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 _____ 名候选人。
-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 2017 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 2016 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其中规定,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 )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 )以上的支持。
-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不少于 100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至多可提出2名候选人 B: 陈某系中国公民,同时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已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连续居住27年,由于历史的原因,他在英国仍有居留权。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他有资格担任行政长官 C: 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正案,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立法会1/3以上议员联名向立法会提出 D: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若干界别人士组成,各个界别的划分,不是由中央直接规定,而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采用“双提名”机制,即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全体委员的 1/6的联合提名,且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须不少于 20名。
- 关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宪法选出,由全国人大任命 B: 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人 C: 选举委员会委员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立法会议员、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D: 选举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