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8
    【案例8:逾期接受2】我某进出口公司于8月5日向外商A发盘并限其8日复到我方有效。A于6日上午10时向当地邮局交发关于接受发盘的电报。但由于当地邮局工人罢工,该电报在传递途中延误到12日才送达我方。我进出口公司认为对方答复逾期,未予置理。8月14日,外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经开出,要求我方尽早出运货物。我方立即复电A,声明接受到达过晚,双方并不存在合同关系。遂双方陷于争执。请根据《公约》,分析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 成立
    B: 不成立
  • A

    举一反三

    内容

    • 0

      我国某出口公司6月1日电报形式对美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对方9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11日才收到美商的接受通知() A: 除非我方及时提出异议,否则,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B: 不管我方是否及时提出异议,接受无效,合同不成立 C: 只有我方及时表示接受,该通知才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 D: 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 1

      我某公司15日向日商发盘,限20日复到有效,日商于l9日用电报表示接受我方15日电,我方于21日中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此时( )。 A: 合同已成立 B: 若我方毫不迟延表示接受,合同成立 C: 若我方于21日才收到接受通知是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则我方缄默,合同成立 D: 若我方于21日才收到接受通知是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则合同一定成立

    • 2

      案例分析:某外贸公司与美国客户洽谈一笔交易,我方于4月1日发盘,限6日复到有效。美方于4日发电报表示接受,由于电报局投递延误,该接受电报于7日上午送达我公司,业务员因其为逾期接受,应属无效,未予理睬,将货物售给了另一客户。美方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已成立,要我方发货。请问:按照《公约》的规定,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我方应如何处理?

    • 3

      我某出口公司对外发盘,外商于发盘有效期复到,表示接受我方的发盘,但外商对发盘的内容作出修改,下列哪一项内容的修改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发盘的内容,我方保持沉默,合同有效成立。()。

    • 4

      我某进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9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未表态,那么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