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嗣位法”规定,国王所作的一切决定须由枢密院成员,即政府大臣签署才能生效;法官的任免权不再属于国王而属于议会。该法案反映此时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不包括()
A: A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B: B枢密院具有行政权
C: C司法权独立于王权
D: D国王“统而不治”
A: A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B: B枢密院具有行政权
C: C司法权独立于王权
D: D国王“统而不治”
举一反三
- 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嗣位法”规定,国王所作的一切决定须由枢密院成员,即政府大臣签署才能生效;法官的任免权不再属于国王而属于议会。该法案反映此时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不包括() A: A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B: B枢密院具有行政权 C: C司法权独立于王权 D: D国王“统而不治”
- 1701年,英国《嗣位法》规定:“法官的任免权不再属于国王而是属于议会;以后凡议会谴责、定罪的人,国王都不能任意赦免。”这反映了() A: 议会进一步抑制了王权 B: 国王与议会相互制约 C: 国王权力得到了加强 D: 责任内阁制形成
- 英国1701年通过的某法案中有这样一条规定:法官的任免应由议会决定,被议会定了罪的人国王不得任意赦免。这一条款宣示了() A: 国王失去了所有权力 B: 司法权独立于王权 C: 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 D: 君权神授原则被打破
- 1688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这次革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包括( )。 A: 议会权力至上 B: 限制王权 C: 国王“统而不治” D: 设立议会
-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等一系列法案,规定了法官任免权属于议会而不属于国王等内容。这些规定的目的是() A: 限制君主权力 B: 实行三权分立 C: 提高司法的地位 D: 建立共和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