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4
    女职工孕期保护包括( )
    A: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应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不得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B: 对孕期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企业根据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经本人同意暂时调整至能够适应的劳动岗位。
    C: 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D: 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其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应当在其工作场所设置休息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