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周丽刚从四川来京打工,2001年8月被一家个体餐馆招为厨房勤杂工,双方口头约定周丽每月的工资450元,另餐馆每天免费提供两顿饭,如发生意外,其余费用餐馆概不负责。2002年3月,由于连日加班,周丽在切肉时不小心把左手食指切断,为接指花去医药费 5000元。周丽同乡告诉她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医疗费和营养补助费。周丽随后向老板提出医疗费和营养费请求。该餐馆老板拒绝了周丽的请求,并解雇了周丽。2002年4月,周丽向北京市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提起仲裁____。
    A: 2年内
    B: 1年内
    C: 6个月内
    D: 60天内
  • 举一反三